退出機制
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
退出機制
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認定,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不再符合評價或認定標準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由市經信局報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核實后取消公告或認定。對于未在3個月內報告重大變化情況的,取消復核資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認定。未及時登錄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