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單位是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的具體負責單位,主要職責是:
1.制定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提供相應的人員、經費、設施、政策等重點實驗室建設保障,解決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中的困難和問題。
2.根據學術委員會的建議,聘任重點實驗室主任和學術委員會主任,聘任重點實驗室副主任和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及委員。并報市科技和人才局備案。
3.根據學術委員會建議,提出重點實驗室名稱、研究方向、發展目標、組織結構等方面的重大調整意見,并報市科技和人才局備案。
4.配合市科技和人才局對重點實驗室進行考核、評估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