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3.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高、創新效益好;
4.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150萬元,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15人且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
5.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50萬元,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6.已組建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行一年以上;
7.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2)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3)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8.對新形勢下新業態、新模式企業適當放寬指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