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各縣(區)、園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照《管理辦法》要求,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自愿進行申報,并對申報單位的主體資格、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及現場核實,出具正式推薦意見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評審,根據評審情況確定擬認定的重點服務機構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發文認定。(三)每次認定有效期為三年,截至2021年7月即將過期的重點服務機構(詳見附件1)可根據《管理辦法》規定自愿進行重新申報。
導航
分享
電話咨詢
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