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各市(州)黨委、政府確定的重大工作、區域特色產業發展方向,支持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重點支持公益屬性明顯、引導帶動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眾廣泛的科技成果轉化示范項目。支持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國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績效評估后予以支持。
支持對象和方式:
1.創新產品類,由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申報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創新產品項目(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各市(州)擇優推薦申報不超過3項,近2年已獲得本專項或省級科技成果轉化類計劃支持的單位不再申報。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單項資助額度最高100萬元。
2.國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由省直主管部門和市(州)科技局組織申報,結合績效評估結果進行支持。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單項資助額度30—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