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
企業實施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等節能改造,年綜合節能50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改造項目。
(二)申報材料
1.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補助申請表;
2.工業項目提供項目備案(核準或審批)文件(復印件);
3.環保部門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復印件);
4.項目竣工報告(包括:項目建設總體情況、企業能源管理情況、項目實施前用能狀況、項目采用的節能技術措施、項目節能量測算和監測方法、改造實施前后照片等);
5.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僅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6.中介機構對項目節能情況的審核報告。
上述材料需真實有效,復印件均需加蓋本單位公章,原件在項目審核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