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建設創新應用實驗室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稅收解繳關系在本地,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行業領軍企業、龍頭企業或平臺型企業。
(二)具備相應的實驗場所和儀器設備等研發基礎設施條件。申報單位能夠為實驗室提供建設、運行和實驗經費保障,上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不低于1000萬元。
(三)申報單位應擁有一支具備較強研發能力的技術骨干團隊以及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從事研發的人員不少于5名。
(四)申報單位已編制創新項目未來3-5年發展規劃,明確有技術攻關、知識產權、資金投入方式、成果場景化應用等實質內容,發展思路清晰,規劃切實可行,中長期發展目標明確,措施具體得當。
(五)申報單位圍繞智能經濟、數字經濟、綠色經濟、流量經濟等六大新經濟形態,聚焦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生物技術、量子科技、數字孿生等硬核技術的應用規范和接口標準,搭建開放性公共平臺,帶領中小企業開展集群創新和市場化應用攻關,探索場景應用,營造產業生態。
2021-08-31
申報建設創新應用實驗室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稅收解繳關系在本地,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企業。
(二)具備相應的實驗場所和儀器設備等研發基礎設施條件。申報單位能夠為實驗室提供建設、運行和實驗經費保障,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1,000萬元的企業,上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企業,上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上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3%。
(三)申報單位應擁有一支具備較強研發能力的技術骨干團隊以及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從事研發的人員不少于5名。
(四)申報單位已編制創新項目未來3-5年發展規劃,明確有技術攻關、知識產權、資金投入方式、成果場景化應用等實質內容,發展思路清晰,規劃切實可行,中長期發展目標明確,措施具體得當。
(五)申報單位圍繞智能經濟、數字經濟、綠色經濟、流量經濟等六大新經濟形態,聚焦人工智能、網絡協同制造、云計算和大數據、生物技術、區塊鏈等硬核技術應用規范和接口標準,開展市場化應用攻關,進行技術成熟度評估、樣品樣機試制、應用場景實測等初步驗證,合理預判科研成果轉化價值,增強技術成果對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的吸引力。
2020-07-01
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稅收解繳關系在本地,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企業。
2020-07-10
(一)具備相應的實驗場所和儀器設備等研發基礎設施條件。申報單位能夠為實驗室提供建設、運行和實驗經費保障,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1,000萬元的企業,上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企業,上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上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3%。
(二)申報單位應擁有一支具備較強研發能力的技術骨干團隊以及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從事研發的人員不少于5名。
(三)已編制創新項目未來3-5年發展規劃,明確有技術攻關、知識產權、資金投入方式、成果場景化應用等實質內容,發展思路清晰,規劃切實可行,中長期發展目標明確,措施具體得當。
(四)圍繞六大新經濟形態,聚焦硬核技術開展市場化應用攻關,進行技術成熟度評估、樣品樣機試制、應用場景實測等初步驗證,預判科研成果市場化價值,增強技術成果對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的吸引力。
20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