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材料。
申報產業示范項目的企業應如實填報《2022年度四川科技服務業企業后補助備案表》,并對應提供以下材料:
(1)申報龍頭企業后補助,應提供2019、2020共兩個年度報送給稅務部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以及報送給統計部門的企業基本情況表(101-1表)和財務狀況表(F103表);
(2)申報高成長性企業后補助,應提供2018、2019、2020共三個年度報送給稅務部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以及報送給統計部門的企業基本情況表(101-1表)和財務狀況表(F103表);
(3)申報首次升規入統企業后補助,應提供2020年度報送給稅務部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以及報送給統計部門的企業基本情況表(101-1表)和財務狀況表(F103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