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務平臺建設項目。
支持新建的孵化平臺和年度評估評價等級為優秀的孵化平臺、工程化平臺提升服務能力,支持方式為以獎代補。
1.申報條件及補助標準。
(1)新建的孵化平臺:支持通過國家級或省級認定備案且尚未獲得過科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每個支持財政資金不超過50萬元。
(2)年度評價優秀的孵化平臺:支持2019年度評價優秀的國家級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2020年度評價優秀的省級孵化器、大學科技園,每個支持財政資金不超過100萬元;支持2020年度評價優秀的省級眾創空間,每個支持財政資金不超過50萬元。
(3)年度評估優秀的工程化平臺:支持2020年度評估優秀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每個支持財政資金不超過100萬元。